裕华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发布时间: 2017-06-21 点击次数:?
裕华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共19项)
序号 |
行政许可 |
中介服务 |
部门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调整结果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编写节能专项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评审 |
区行政审批局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八条(8)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第十一条 |
石家庄市节能监察中心 |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
|
3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评估 |
区行政审批局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保留程序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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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验资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保留程序不变 |
6 |
审计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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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算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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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验资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保留程序不变 |
9 |
审计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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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算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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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区行政审批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
具有图审资质的机构 |
保留程序不变 |
12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保留程序不变 |
13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保留程序不变 |
14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保留程序不变 |
15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 |
区行政审批局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保留程序不变 |
16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服务性环境监测 |
区环保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九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放射性监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有关技术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1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
区环保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保留程序不变 |
18 |
排污许可 |
服务性环境监测 |
区环保分局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保留程序不变 |
19 |
排污许可技术服务 |
区环保分局 |
1.《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