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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动态调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1-08-21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为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着力优化编制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省委编办等省四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创新力度,盘活编制资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市属和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动态调整。

一是按标测算,重新核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核算标准,按照不同层级、类型、规模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的核编标准,坚持全市总量控制,充分考虑编制现状,精确进行职数测算,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学籍数据,重新核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向急需区域、特定学校精准相机调控、定向定量投放。

二是结合实际,调整配置。结合全市中小学发展实际情况,对按标准调整后超编的县(市、区)适当微调,确保不出现超编的县(市、区);对有未入编特岗教师的县,根据招聘计划数,适当补充编制;对职能弱化的学校,根据招生规模递减情况,适当减少编制数;对新建学校大幅增加的重点区域和新建重点学校适当倾斜,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

三是创新方法,加强管理。积极探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均衡配置的新方法,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禁“有编不补”,对空余编制长期不使用的予以收回。同时,严控人员编制,对于因在校生减少,现有在编教师多于应核数量,未完全收回相应编制的县(市、区),实行人员编制“退一收一”,使其逐步达到核编标准。

通过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教职工编制配置,提高了使用效益,满足了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为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