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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发布时间: 2016-04-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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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7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说:“这里我们也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财政供养人员人只减不增,就要确立减事、减人、减机构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减少行政审批、减少办理事项、减少机构部门和人员编制,从而实现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目标。◆同时,要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培育和激发市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率。

来源:涉县编办
责任编辑: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