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内丘县委编办:“三个明确”完成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5-07 点击次数:?
内丘县紧盯乡镇改革的关键环节,提前谋划、统筹协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4月30日,9个乡镇“三定”规定均已制定完成,切实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明确一个整体方案。按照省、市改革意见,严格按照机构限额要求,依据各乡镇人口规模不同等因素,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将县直部门设在9个乡镇的36个派驻机构下划乡镇,切实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结合派驻机构、执法机构等自上而下向乡镇划转全额事业编制,保障基层用编需求。区分乡镇人口、面积、工作任务强度等,明确编制职数配备。制定印发《内丘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报市批复,为各乡镇制定“三定”规定提供了根本依据。
明确一张职责清单。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印发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框架的通知》及附件《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清单》中涉及的89项乡镇职责范围;组织人员力量,围绕89项职责,逐项查阅13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细化成416条具体工作事项,逐项明确承办机构、易出现职责交叉县级部门等,为进一步细化乡镇工作机构职责事项奠定基础。同时,结合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与乡镇整合工作,将划入乡镇的派驻机构的职责进行融合,确保乡镇职责事项规范全面。
明确一个试点模板。以内丘镇为试点,结合市级模板和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模板,规范形成标题、依据、职责定位、主要职责、工作机构及职责配置、编制职数、解释条文、实施时间等基本模块,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核定领导职数,起草了《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稿)》,在与市委编办沟通后,按照各乡镇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制定了其他8个乡镇的“三定”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各乡镇意见基础上,形成了会议审议稿。4月30日经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
来源:内丘县编办
责任编辑:内丘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