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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公安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5)

发布时间: 2022-01-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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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含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入、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及取消审核记载、补、换领电动自行车牌证及登记事项更正、备案等业务。

注册登记: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实施机关

电动自行车登记由邯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实施。

四、办件类型

电动自行车登记为即办件

五、核发条件

(一)注册登记

1、电动自行车经查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及《河北省准予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经审查,以下证明、凭证内容及形式符合要求: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以及产品有关技术参数说明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来源:魏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