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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公安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0)

发布时间: 2022-01-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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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魏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等。

二、办理依据

(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

跨区域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

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由国务院公安部确定和调整。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运输许可证。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章、《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章均有规定。

三、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四、审批条件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跨区域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魏县公安局四楼禁毒大队

地址:魏县长安大道

 

来源:魏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