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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公安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

发布时间: 2022-01-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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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实施机构: 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二)审批对象:申请设立旅馆业经营单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十六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审批条件: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专供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各楼层通道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并在休息包厢(间)的公共通道安装录像监管设备;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馆应当具备此条件;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有符合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以及熟悉掌握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

(五)审查材料: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旅客验证登记、信息报送、财物保管、值班巡查、会客登记、情况报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及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7)经营场所的座落位置平面图和房间使用平面图,标注监控探头位置、数量;

8)建立治安保卫组织,配备治安保卫人员、保安人员情况。

(六)审批时限: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七)审批收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不收费。

 

来源:魏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