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卫生健康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17)
发布时间: 2022-01-19 点击次数:?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性质
(一)名称: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第六条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审批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有个人剂量监测合格证明。
四、申请材料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新办由各放射工作单位统一申请办理,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个人)》及每个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其中1 张贴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登记表(个人),
另1 张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用(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2)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申请人2年以内(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6月
内)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要求的证明材料(核原件,交复印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申请人1 年以内的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证明材料(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除外,核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放射防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7)申请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补办、变更、注销须在一个月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发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1.遗失补办《放射工作人员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放射工作人员证补办申请表》;
(2)遗失补办的单位证明;
(3)当地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
(4)遗失证件人员的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5)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变 更 《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或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时,应及时向为新工作单位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提交下列材料:
(1)《放射工作人员证变更申请表》及2 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 张(背面注明工作单位和姓名);
(2)(变更工作单位)提交变更后医师执业证复印件(核原件);
(3)(变更工作岗位)6 个月内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证明材料及接受个人计量监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 份(换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个人剂量监测)(核原件);
(4)原《放射工作人员证》原件;
(5)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注销《放射工作人员证》 放射工作人员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应由所在单位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并交回原《放射工作人员证》。提交下列材料:
(1)调离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份(核原件);
(3)需注销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原件;
(4)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发证机关发现放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发证机关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五、办结时限(办理时间)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六、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3513054
魏县卫生健康局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