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魏县卫生健康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88)
发布时间: 2022-01-19 点击次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二、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三、服务对象
特别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四、办理依据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 [2008]16号)
五、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六、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流程图
本人提出申请 |
村民委员会审议 并张榜公示 |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
县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
←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魏县卫生健康局南院(魏县洹水大道西段)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咨询电话:0310-3520430
来源:魏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