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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卫生健康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88)

发布时间: 2022-01-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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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二、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三、服务对象

特别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四、办理依据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 [2008]16号)

五、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六、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流程图

 

本人提出申请

村民委员会审议

并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县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魏县卫生健康局南院(魏县洹水大道西段)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咨询电话:0310-3520430

 

来源:魏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