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卫生健康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
发布时间: 2022-01-19 点击次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卫妇发1995]第7号,2019年2月28日修正;条款号:第七条;条款内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颁布机关:卫生部;实施日期:1995-08-07;
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据文号: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订;条款号:第三十二条;条款内容: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1995-06-01;
四、实施机构
魏县卫生健康局
五、申办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校验申请书 |
1 |
申请人自备 |
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
2 |
上次校验以来工作总结 |
1 |
申请人自备 |
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
3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 |
1 |
申请人自备 |
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
4 |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组织建设设置图 |
1 |
申请人自备 |
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
5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一览表 |
1 |
申请人自备 |
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受理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资料是否符
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制作《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制作《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2.现场核查
3.审核
决定部门应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现场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审核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对该项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审核人员应当提出听证提议。(听证时间,不包含在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之内。)
4.决定
由魏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出证。
(一)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制作《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 |
受理 |
不符合受理条件
现场核查 |
审核 |
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打印校验记录 |
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
决定 |
符合受理条件
批准 不予批准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二)收费依据:无
九、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快递送达。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魏县卫生健康局南院一楼妇幼股
(二)电话咨询
0310--351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