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教育体育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6)
发布时间: 2021-12-24 点击次数:?
对擅自举办体育经营活动或改变业经批准的经营活动的范围、期限和地点处罚
一、基本信息
监管部门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监管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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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事项 |
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无 |
对应许可事项名称 |
第二类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行政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 |
对擅自经营或改变经营活动的范围、期限和地点的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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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监管形式 |
无 |
监管方式 |
无 |
监管层级 |
县级 |
二、监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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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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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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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定依据
《河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 六条第一款、第 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监管结果
1、未发现问题;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