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教育体育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3)
发布时间: 2021-12-24 点击次数:?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终身教育培训机构未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落实各项办学承诺,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违法规定收取培训费,恶意终止办学的;终身教育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未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
一、基本信息
监管部门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监管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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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事项 |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终身教育培训机构未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落实各项办学承诺,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违法规定收取培训费,恶意终止办学的;终身教育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未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无 |
对应许可事项名称 |
第二类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行政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 |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终身教育培训机构未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落实各项办学承诺,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违法规定收取培训费,恶意终止办学的;终身教育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未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 |
监管事项子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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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 |
民办学校 |
监管形式 |
日常检查 |
监管方式 |
日常检查 |
监管层级 |
县级 |
二、监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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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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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定依据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监管结果
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