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教育体育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9)
发布时间: 2021-12-24 点击次数:?
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基本信息
监管部门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监管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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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事项 |
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监管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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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许可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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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行政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 |
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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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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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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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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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级 |
县级 |
二、监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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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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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7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
四、监管结果
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