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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9)
发布时间: 2021-12-22 点击次数:?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第十七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受理条件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三、申请材料
1、有关林木林地权属凭证
2、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