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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9)

发布时间: 2021-12-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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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第十七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受理条件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三、申请材料

1、有关林木林地权属凭证

2、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