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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6)

发布时间: 2021-12-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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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物权法》第十条;条款内容: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书;

2、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3、承包经营合同;

4、其他必要材料。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