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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4)
发布时间: 2021-12-22 点击次数:?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1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2、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2007-06-15
第五条第二款种子园、母树林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般采种林、临时采种林、群体和散生的优良母树由市、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受理条件
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申请材料
1、林木种子采种林确认申请表;
2、相关检测机构、专家等证明采种林种子质量的材料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四、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