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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7)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物权法》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书2.身份证明材料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4.林地承包合同5.其他必要材料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
三、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四、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五、办理时间
六、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