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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6)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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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物权法》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二、受理条件。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

三、申请材料。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2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发证

 

登薄

 

审核

 

受理

 

申请

 
更正登记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