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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3)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 设定依据
1、《物权法》 依据文号:主席令第62号 条款号: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依据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依据文号:(国土资规〔2016〕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二、 受理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
三、 申请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2、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约定。4、预购商品房预告的约定。5、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四、 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五、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预告登记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