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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3)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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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   设定依据

1、《物权法》 依据文号:主席令第62号 条款号: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依据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依据文号:(国土资规〔2016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二、   受理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

三、   申请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2、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约定。4、预购商品房预告的约定。5、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四、   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五、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预告登记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