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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3)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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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二、受理条件

1.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2.项目批准文件和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

3.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等情况说明

4.林地权属证明

5.使用林地申请表、现场查验表

三、申报材料

(一)《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3份);

(二)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三)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由市人民政府正式文形式的情况说明并附规划图;

(四)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五)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