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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4)

发布时间: 2021-12-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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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二、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三、服务对象

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四、办理依据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第十条

五、提供材料

(一)退役军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三属”: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件(证明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六、办理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到申请后,认真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进行审核盖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对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的优待证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请主管局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批准后盖章,并通知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领取予以发放。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九、流程图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到申请后,认真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办理

办理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进行审核盖章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对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的优待证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主管局长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批准后盖章,并通知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领取予以发放

 

 

 

来源: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