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26)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字体:

126、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7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8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五、申请资料

1提交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是公民的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交在公路用地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理由。申请事项具体内容、施工时间、地点、期限,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等;

3提交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民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并提交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并提交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述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提交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非公路标志设计外廓尺寸、字体、颜色、内容;非公路标志距公路一侧的最近间距,公路名称、公路桩号、侧别;广告塔还应注明塔柱距公路边沟外缘或公路路缘石外缘的间距;公益广告的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5、提交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6、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10-351302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