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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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14)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114、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据文号:1986 年 4 月 12 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8 年 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条款号:第十四条。
五、提供材料
1.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2.聘任管理人员和专任老师证明材料;
3.校长(园长)证明材料;
4.学校管理制度;
5.办学章程;
6.消防安全鉴定;
7.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
9.验资报告;
10.举办者证明材料;
11.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
12.办学申请;
13.办学可行性报告;
14.办学场地证明材料;
15.申办审批表;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