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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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清单事项指南和流程图100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100、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自然人、其他组织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五、申请条件:
1. 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2. 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3. 集材道、运材道;
4. 林业科研、实验、示范基地;
5. 野生动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6.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六、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查意见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5.相关批准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并提供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等情况说明。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属于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
6.森林经营单位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7. 拟使用林地的矢量文件,并在全国林业网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系统同步上传数据
七、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现场踏勘)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监督电话:3513004
十一、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