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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78)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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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子项名称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栽培种)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菌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仅从事栽培种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不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者要具备菌种的相关知识,具有相应的菌种贮藏设备和场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九十三条 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五、申请材料

1、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2、品种特性介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3、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5、食用菌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6、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六、办理程序

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