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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77)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77、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当降温至0-4℃。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接单。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生鲜乳*接单一式两份,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2年。准运证明和交接单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奶罐隔热、保温,内壁由防腐蚀材料制造,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没有影响;(二)奶罐外壁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三)奶罐设有奶样存放舱和装备隔离箱,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尘土污染;(四)奶罐密封材料耐脂肪、无毒,在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耐清洗剂的能力;(五)奶车顶盖装置、通气和防尘罩设计合理,防止奶罐和生鲜乳受到污染。
五、申请材料
1、《生鲜乳准运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驾驶员身份证、健康证;
5、运输车辆持有着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
6、运输车辆正面照片;
7、驾驶人员一寸免冠相片2张;
8、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六、办理程序
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