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40)
发布时间: 2021-11-23 点击次数:?
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二、办理依据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二十四条,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经营者应当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允许摆设摊点的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向社会公布。 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每次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申请材料
1.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申请书;
2.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摊设点经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4.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地临时摆摊设点 审批表;
六、办理程序
1.递交材料 填写申请书 2.受理 3.审核 4.审批5.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0310-3513053
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