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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7)

发布时间: 2021-11-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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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四、办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直接发包备案证明);

5.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六、办理程序      

1.递交材料 填写申请书 2.受理 3.审核 4.审批5.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0310-3513053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