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7)
发布时间: 2021-11-23 点击次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四、办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直接发包备案证明);
5.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六、办理程序
1.递交材料 填写申请书 2.受理 3.审核 4.审批5.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0310-3513053
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