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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9)
发布时间: 2021-11-23 点击次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
四、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01日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政办发[2016] 7号;条款号:第38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十条
五、申请材料
1、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建设项目)符合当地规划的说明或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件等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6.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7.需要进入化工园区的新建建设项目,应提交所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文件、标明边界和企业位置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图、所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意见(复制件)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10-3513055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