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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编委办机构编制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7-06-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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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流程

 

一、文书档案

1、收文:综合科签收、登记,主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综合科按照签署意见送主管领导或科室办理,综合科督办,办理结束后,送信息中心存档。

2、发文:相关科室拟稿,主管领导审核,信息中心把关,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信息中心编号并配合承办科室打印、用印,承办科室分发,信息中心存档。

3、档案:审改工作档案由审改科保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由事登局保存,除审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以外的其他档案均由信息中心保存。本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县两办或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相关科室填写移交清单,每月向信息中心报送一次。

外单位查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分别经查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本单位主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领导签批后,信息中心要在1个工作日内查阅。本单位查阅档案时,须经档案管理主管领导同意,在档案管理科室登记后,方可查阅。

二、工作会议

1、工作会议:承办科室起草领导讲话、主持词等材料,主管领导审核,信息中心把关修改,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复核,科室呈主要领导审阅,科室打印。综合科负责会务。

2、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编委会:相关科室准备请示、议题表和其他材料,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呈请县领导签批。相关科室做好上会材料准备工作,综合科做好会务工作,信息中心做好县编委会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按规定程序签批后打印,综合科负责报送有关领导。

三、信息网站

1、政务公开信息。科室填写《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主管领导审核,信息中心把关,信息中心主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领导签批后,送信息中心(附电子版),信息中心1个工作日内上报各媒体或刊物,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政务中心邮箱。

2、上传网站信息。科室填写《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电子政务中心把关,电子政务中心主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领导签批后,送电子政务中心(附电子版),电子政务中心3个工作日内上传到魏县机构编制网。

3、网站台账管理。电子政务中心发现系统挂办问题后,通知有关单位限时解决,逐个登记,分类汇总,形成网站台账管理系统挂办问题整改台账,对不按时整改的下载打印整改通知书,经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下发到单位;实行问题挂账督办,逐个销号解决,对多次督导挂办问题仍未解决的网站将进行清理关闭。

4、数据库信息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电子政务中心受理并提出拟办意见,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电子政务中心变更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后,及时将信息变更表复印件分别送机构编制管理科和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3个工作日内变更人员编制信息台账,综合科3个工作日内变更编制证信息。

5、数据库信息查询。单位提出申请,电子政务中心受理并提出拟办意见,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电子政务中心查询将查询结果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由电子政务中心存档。

四、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管理科拟定改革方案,主管领导审核,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综合科记录,机构编制管理科按照研究意见修改,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按规定程序呈报签批后,机构编制管理科打印、用印、分发、实施,信息中心存档。

五、机构设置

单位提出申请,机构编制管理科受理并提出拟办意见,主管领导审核,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综合科记录,机构编制管理科按照研究意见修改,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县领导签批,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按照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起草请示或批复,信息中心审核,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信息中心打印、用印,报市编委办或行文批复。

六、出编入编

1、入编办理:单位提出申请,电子政务中心受理,转由机构编制管理科进行编制核准并提出拟办意见,机构编制管理科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编委主任审批,机构编制管理科发给用人单位《魏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卡》,单位凭《魏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卡》分别到组织、人社、民政等调配安置部门办理人员调动和工资转移、调整等手续,并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已办理的进人手续,到机构编制管理科办理入编登记,建立人员编制信息台账,同时将入编手续复印件分别送电子政务中心和综合科,电子政务中心3个工作日内变更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综合科3个工作日内办理人员编制证。

2、减编办理:单位提出申请,电子政务中心受理,转由机构编制管理科进行编制核准并提出拟办意见,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机构编制管理科变更人员编制信息台账后,将减编手续复印件分别送电子政务中心和综合科,电子政务中心3个工作日内变更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综合科收回人员编制证。

七、调整审批事项

接到上级通知,起草文件经县政府办审核后印发,相关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调整行政许可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魏县党政网站及时公开,对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八、事业单位登记

单位提出申请,事登局受理,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主管领导核准,单位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提交其他相应的材料,事登局30个工作日内公告、存档。

    九、机关、群团赋码

单位提出申请,事登局受理,赋码机关、群团对申请材料复核,综合科3个工作日发证,属于变更的,收回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科受理受理举报后,及时报主管领导(重大问题报主要领导),通过全方位调查,核实受理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督查方案,分类进行查处,对规定时限内没有报送办结报告或未将办理结果报送备案的;应查清的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应纠正的问题没有纠正或纠正不彻底的;没有按照规定对负责人作出处理或处理不当等情形的,根据轻急缓重,分别采取打电话、发督办单、派员或者结合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办。

十一、证书办理

1、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设立后,机构编制管理科填写单位基本信息,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机构编制管理科及时将签批意见复印件分别送电子政务中心和综合科,电子政务中心3个工作日内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综合科3个工作日内办证。

2、人员编制证:单位提出申请,机构编制管理科受理、提出拟办意见,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机构编制管理科变更人员编制信息台账后,及时将签批意见复印件分别送电子政务中心和综合科,电子政务中心3个工作日内变更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综合科3个工作日内办证、用印、发证。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提出申请,事登局受理,主管领导审核,系统办理,综合科3个工作日内登录管理系统办证。

4、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提出申请,事登局受理,主管领导审核,系统办理后,综合科3个工作日内登录管理系统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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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魏县编委办
责任编辑:魏县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