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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编委办推行“三统一”工作法加强人员编制管理

发布时间: 2017-12-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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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编委办推行“三统一”工作法加强人员

编制管理

 

  为实现编制资源效能的最大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实有人员管理台账的要求,县编委办通过实行三统一工作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统一建立编制信息档案、统一实名制系统管理、统一核发个人编制证三统一,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信息和实名制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调研一张卷,彻底兜清底数。县编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讨论制定详细调研方案,设计调查问卷,并由县编办主任带队到部分县直单位、乡镇走访调研,与人社、组织、财政等相关主要部门沟通,全力搞好配合。同时,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调查问卷,与各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人事股(科)负责人座谈交流,确切掌握全县各单位存在的超编、混编等情况。

  二、选择两典型,迅速安排部署。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把北皋镇和经过两轮机构改革合并后的农牧林业局作为推行三统一的工作法试点单位。通过试点推进,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试点结束后,将此项工作迅速向全县推开,召开了专题会议,印发了工作方案。

  三、采集三张表,杜绝冒名空岗。向单位发放《魏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采集表》《魏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统计表》和《魏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变动表》3张表,个人如实填写,单位主管人事负责人统一汇总,信息采集完毕后由单位统一报送县编委办进行核查、建档。安排专门人员到各单位对人员进行现场审核身份证、现场照像,对因公外出人员错过采集的,规定个人可在三到七个工作日之内自行去县编委办采集。既节省了各单位个人的成本和时间,又避免了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切实掌握了单位人员在岗状态。

  四、建好一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抽调能力强、业务精的骨干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证,全面掌握各单位行政事业编制、领导职数配备、行政事业编制使用、超编混编等情况现状。在此基础上,对实名制数据库及时更新,对人员退休、辞职、辞退、开除、在职亡故或人员信息变动的,实行机构编制月报制度,根据各单位每月初报送相关材料进行核减或变更,充分发挥大数据服务平台作用,实行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切实做到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

  五、管理三制约,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内部制约。人员编制信息档案、实名制数据库、个人编制证核发实行一个科室受理,三个科室分别负责,三个科室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单位人员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效证明到受理科室进行办理,健全了县编办内部监督。二是外部制约。组织、人社、财政、各单位实有人员信息与县编委办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人员编制信息档案、个人编制证信息相互对照,相互印证,实现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形成组织、人社、财政、单位与县编办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体系。三是程序制约。为避免先上车,后买票增员审批方式,杜绝超编进人、不按编制结构进人等乱象。由县编办制定入编减编程序,组织、人社、财政和各单位严格执行程序,各职能部门不能代替或逾越程序,自行申请报批。

  通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建立信息档案、核发个人编制证,实现了一人一档一证,加强了机构编制资源管理,准确把握了机构编制动态,杜绝了违规进人,严格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规避了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堵住了吃空饷的漏洞,有效解决了退休、调出、辞职、死亡长期占用编制问题,将腾出的编制通过统筹调剂解决保障民生的编制需求,真正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需要、最关键的地方。

 

 

来源:魏县编委办
责任编辑:魏县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