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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编委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时间:Mar 27, 2018 10:18:17 AM 作者:邯郸编办

一、过去一年机构编制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有力指导下,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凝神聚力、攻坚克难,扎实推动各项改革和管理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2017年 1月,我办受到中央编办通报表扬,7月份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上介绍了“一趟清”经验做法。2018年1月15日-16日,中央编办组织的全国部分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中央编办领导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一)围绕“四最”目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1、重塑行政权力架构,努力实现机构最简。按照全面覆盖、集中推进的思路,在2017年5月底前市本级、18个县(市、区)和两个市管开发区全部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相关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与许可相关前置事项,按照“应划必划”的原则全部划转,重塑权力架构,实行集中运行。2018年1月15日-16日,全国部分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与会人员观看了我市组建行政审批局的电视片,观摩了市行政审批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安、涉县审批局的运转情况,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中编办陈峰司长指出,“邯郸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措施得力,尤其是行政审批局在短时间内实现运转良好,并在摸索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了审批效率、优化了政务环境,成效明显,值得学习推广”。
2、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努力实现效率最高。通过流程再造、优化简化,共减少申请材料数量172项,减少环节数量110个,缩短办理时限4038天。加快“多证合一”改革,商事登记方面即将实现“46证合一”,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发挥审批局审批事项相对集中优势,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推行联审联验、同步办理的新办法,大幅降低企业审批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容缺预受理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如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对23个事项打包受理,同时办理,办理时限由161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自然日,容缺预受理机制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内刊采用。
3、改革行政供给方式,努力实现服务最优。群众办事要件齐全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实行“一趟清”,在此基础上让更多事项在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不见面”,目前,已有179类事项实现了“一趟清”。按照“简政先减印,放权先收章”的原则,开展了公章清理专项行动,将71个市直部门及519个事业单位的5770枚公章砍掉2894枚,精简比例达50.16%,以公章减半、规范用权的实际成效,带动政府效能倍增,这一做法在《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机构编制网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中科曙光、东软集团合作,建成了“政务云中心”,已有26个部门66项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迁入,使33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97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了线上线下协同办理,真正由“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4、创新审管结合模式,努力实现衔接最严。建立“审管结合”机制,明确了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级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监管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并对监管行为负责。建立信息双向互通机制,行政审批局将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通过网络同步推送职能部门,职能部门随时将监管情况告知行政审批局,彻底消除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对重要审批事项还建立回访制度,对审批后没有实施的,及时收回审批证件。建立惩戒机制,通过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双制约、共惩处”,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自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共办理审批事项6万余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未出现一起违规行为。
(二)统筹三项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1、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成效明显。结合市直机关作风整顿,按照“两减、一补、一转”目标,对市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精简编制3094名,占17%,超额完成原定10%的减编任务;减机构38个,占机构总数的7%。18个县(市、区)参照省市做法也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精简机构和收回编制数分别达到6.11%和10.56%。同时,为进一步理顺职责,对市直228个公益类事业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任务。
2、做好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向一线、向最需要的部门倾斜,切实保障基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生用编需求,我们将市本级内设机构改革中精简收回的341名行政编制、108名事业编制(其中从市直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80名)共计449名编制分配到县级,达到市级精简编制总量的70.82%。同时,按照内设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和宏志书记“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不能平均受力、简单地搞职能归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理顺了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关系,健全部门内部纵向沟通顺畅、横向无缝衔接的职责体系。
3、推进行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按照《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市确定了市县两级重点在农业畜牧、文化、卫生计生领域同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明确了武安、曲周和涉县作为试点县,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原则,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目前,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形成了一套特色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思路、打下了基础。
(三)聚焦主责主业,控编减编优化配置迈出新步伐
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我们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控编减编工作。一是明确任务,推动自查整改。根据中央、省编委办有关工作通知和各项督导检查任务要求,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对照《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方案》和《责任书》,全面梳理控编工作情况,主动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规范制度办法,抓好自查整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组织专项检查。去年,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和任务实际,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推进实名制管理、落实编制使用核准以及严格控制编制人员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并对部分县(市、区)中小学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掌握各级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情况,消化超权限设立机构20个,整改超编单位25个,集中整改纠正了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三是分析数据,梳理控编情况。结合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和实名制信息审核,对各级各类机构编制控制、领导职数配备和实有在职人员等情况进行了“对账”核查。目前,全市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不突破上级核定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机关其他编制核销归零,工勤编制实现了有所减少,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其他重点工作方面,一是在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三不分”专项清理工作方面,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经统计,“放管服”改革专项清理不到位问题共2996件,“三不分”专项清理问题共1898件,均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圆满完成了我市环保垂改机构编制调整工作。三是按时完成了市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四是及时完成了我市公立医院和全市开发区人员控制数备案工作。五是积极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登记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六是认真完成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赋码工作。七是扎实推进网站开办审核、复核和网站标识加挂工作,完成中央编办网站挂标率要求。
二、全面提升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服务保障全市大局永无止境。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下,继续开拓进取、坚定信念、真抓实干,全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突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是最高政治力量。”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做到:抓好党的建设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要求,体现到思想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支部建设等方方面面,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在政治上坚决维护,在组织上自觉服从,在行动上紧紧跟随。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抓好业务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每一项机构编制工作都包含有政治,必须从政治角度思考和把握。要增强政治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谋划、推进工作,主动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党和国家赋予、历史发展赋予的光荣使命,不断增强事业感责任感,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作出更大贡献。抓好党员干部管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工作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机关意识,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自身作风转变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真正形成“头雁效应”。要及时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做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忠实实践者。
(二)坚持从严从实,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清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是做好工作、开创局面的关键。一切机遇,只有在落实中才能抓住;一切问题,只有在落实中才能解决;一切工作,只有在落实中才能推进。对于我们机构编制部门来说,要做到“四个实”:工作责任要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勇于直面矛盾,在机构编制的审批上,要敢于演“黑脸”、唱“红脸”,为了事业发展不畏惧,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时,不碍于情面;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敢于说“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工作态度要实。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最后一道关口的态度对待工作,一丝不苟把好质量关。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推进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从实处着眼,从点滴入手,敢于迎难而上,敢于较真碰硬,不断与时俱进,切实优化改革路径,充分汲取改革动力,努力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工作方法要实。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掌握第一手材料,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制度,成果要可检验、可衡量,能够对账销账。工作督查要实。“不审不聪则缪,不察不明则过。”要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精神,工作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要跟进到哪里。要用好改革督察这把“利剑”,既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责任、察作风;既听其言、听人言,也观其行、查其果。对落实不力、不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充分发挥督察的重要作用,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担当起肩上的重任,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要时刻保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的责任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本领能力。要自觉加强学习。兴起大学习热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知识,以学立身,以学益智,以学增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坚定理想信念和解放思想上,真正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要锤炼过硬作风。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实际,梳理“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找准根源症结,拿出解决问题的过硬措施。要做到急事急办,对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一些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靠前处置,决不能拖拖拉拉、贻误先机。要树牢规矩意识。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要求,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和巡视检查,认真梳理和认领纪检巡视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不搞变通,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要完善制度机制。按照规范有序、协调高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的组织协调,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力求每项工作都有章法、有流程、有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对于各方面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不等不拖、综合施策。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缺陷,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切实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具有机构编制工作特色、符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做好2018年机构编制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着眼于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新格局,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和重要领域改革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省编办的统一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相关改革工作。
一是按照党中央部署贯彻落实好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任务。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要把握好原则要求。要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变革及其对党政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的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统筹考虑党政军群机构设置;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不同层级间的权责,赋予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的优化整合,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形成管理合力;按照充实一线加强基层的原则,把适宜由基层管理的职权事项下沉,整合审批、服务等方面力量和资源,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二要开展好当前工作。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早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及时做好调研摸底。要了解掌握以往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深挖各级党政军群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行使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机构的研究,摸清临时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底数,把各级各地区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摸清楚,为推进改革做足准备。三要落实好上级部署。党中央作出新一轮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部署后,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统一思想,及时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研究落实推进改革的措施和办法,不折不扣、不讲条件地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做好改革涉及部门的调整及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完善市县机关内设机构改革。2016年以来,我们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目前看,职责调整和流程再造方面,还需要不断深化完善。虽然县直机关不要求精简,但是也要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做好职责调整完善工作。一要理顺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责。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文件为依据确定单位职责,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该加强的加强,坚决防止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避免简单合并,确保权责统一。对职责交叉分散、界定不清晰的重新进行明确,切实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二要再造工作流程。要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完善办事服务方式,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要做好中央新部署的改革。比如,完成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配合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机构,健全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健全军人管理保障体系;优化县域金融监管资源配置,规范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设置;积极配合做好司法、审计、统计、文化和民族宗教等管理体制改革。二要做好当前带有延续性的改革。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很多重点领域改革都具有延续性。要进一步深化市县政府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相关问题研究,推动改革扩面、提质、增效;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继续推进完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三要做好当地实际急需的改革。大家知道,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很多都是先从某个地区的改革试点发起,再逐步复制推广。可以说,发自基层自下而上的改革,更符合需要,更有生命力。所以,各级在遵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勇于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发挥试点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将一些具有价值的改革经验推广出去,打造本地名片。希望每个县(市、区)在各个领域都有试点、有创新、有特色工作。
(二)着眼于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执政资源,十九大报告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作出了明确要求。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出安排部署。过去我们很好地做到了“严控”,下一步要在如何“盘活”上下功夫。要继续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用严控倒逼管理创新挖潜增效,用减的办法满足增的需求,盘活既有资源,努力把有限的执政资源用在“刀刃”上。
一是继续强化刚性约束。要继续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在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基础上,继续做好控编减编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编制使用核准工作。完善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构建高效便捷、互联互通、多级联动、安全可控的实名制管理平台,全面落实实名制数据月报制度。积极推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和执行情况评估,严控机构编制审批。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
二是加大创新挖潜力度。树立各类编制资源“一盘棋”意识,在坚决把住总量的前提下,加大“减”和“调”的力度,在“大口、大块、大条”方面下更大功夫精简编制。创新思路办法,更加注重减少职能、减少程序、减少交叉,更加注重增加科技手段运用、增加部门间协调配合、增加编制调剂力度,进一步提升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结合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收回各类编制。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在更大范围、以更多方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着力解决基础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刚性需求。
三是着重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12310”举报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动性、随机性。坚持“四个一”制度,促进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与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审计和选人用人检查等监督手段,制止部门以考核评优、经费划拨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省编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继续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及审批联动,强化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纠正处理和责任追究。
(三)着眼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前,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阶段,必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更加注重提高改革“含金量”,更加注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便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此,省市部署的“双创双服”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好。
一是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按照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自行取消下放力度。一要高质量放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简政放权要实现从重数量到提质量的重要转变,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进一步改善民生、实施民生工程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放权要真正放给社会、放给市场、放给基层,要放真正有用的权和真正需要的权。基层不需要、接不住的不放,增加基层负担、存在政策风险的不放。二要科学放权。要围绕基层和群众企盼,采取基层“点菜”和市县“端菜”上下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和精准性,研究制定制度,建立机制,规范放权程序。每下放一批权力事项,都要召开对接会,逐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政策风险评估,还要提请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已经下放的权力,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和方式加以解决。要通过依法规范、有序放权,有效解决放权过程中上级部门搞“自由落体”、基层政府“消化不良”的问题。三要向重点地区实施精准放权。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开发建设实际,逐步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在开发区开展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开辟投资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推广向开发区放权经验和模式,在成熟条件下,可以逐步探索向其他重点地区实施放权。落实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要求,进一步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
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也是带给企业和群众最直接、最强烈“获得感”的有效举措。优化审批服务不仅要“门易进、脸好看”,更要在“事儿好办”上下功夫。一要优化完善市县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各级要在市县实现行政审批局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行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和运行模式,按照企业办事事项和办事流程,对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审批结果等重新设计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局运行机制。要让行政审批局真正发挥作用,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能成为“空壳子”和“花架子”,更不能出现相互扯皮推诿、权责不清、监管真空等问题。二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省政府部署,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探索通过取消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加强准入管理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开办经营提供便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适时进行推广。三要积极推进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为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逐步实现“一趟清”事项全覆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一趟清”。
三是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一方面,继续做好清单编制公开工作。要在已有成效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的清单管理体系。中央编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后,按要求抓好落实,开展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各县(市、区)在完成省市规定的清单编制的同时,也可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扩大清单管理的领域和范围,编制公开更多的、能使企业和群众得到实惠的清单。总结乡镇(街道)清单管理制度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清单,防止“捂着、盖着”、不发布不公告、或者公告了又撤掉,不断加大宣传公开力度,发挥出清单制度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要出台清单动态管理的有关意见或方案,依据法律法规修订、各级取消下放权力、内设机构改革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督导本级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清单,指导下级部门搞好清单动态管理,督促各个清单编制公开的牵头部门及时调整汇总清单。要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监督问责,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四)着眼于促进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社会公益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需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生机活力。
一是继续推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去年我们开展了这项工作,各级能够按照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工作进展明显,为下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已圆满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但还有个别县工作进度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存在一些事业单位职责不清甚至没有职责的现象。2018年,未完成改革的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扫尾工作,已经完成的要进行改革“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通过改革,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不全面、分类不彻底,机构臃肿、功能定位不清、设置不规范,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类、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在学习石家庄市、唐山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编办安排部署,结合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扎实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转企改制相关工作。按照能撤则撤、能并则并、能转则转的原则,稳步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撤销合并、转企等,做好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衔接。及时研究解决转企改制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改革,按期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区分情况,精准施策。对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和编制配置,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理顺与主管部门的职责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扩大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试点。推动公立医院、高校等领域的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
四是协调推进各项改革。按照省编办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分行业推进的要求,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衔接工作,针对改革涉及的基础性共性问题,协同细化政策措施,加快补齐政策短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研院所改革、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培训疗养机构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重大专项改革。
五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以完善“窗口”功能为龙头,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互联网+”为依托,转变管理方式,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效能。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级要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公示信息抽查全覆盖,加快构建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的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体制。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续管理工作,按时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和数据校对。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信息反馈工作。信息不仅是对工作的宣传,更是对工作的总结,不仅是推广经验,更是相互交流学习。各县(市、区)都要把信息作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市编委办每月将对信息投稿、采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