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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磁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发布时间: 2019-12-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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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磁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要参加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从20201月1日开始,到20203月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二、网络提交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 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三、报告程序

    (一)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自我检查。有变更事项的先进行变更登记再进行年度报告。

    (二)事业单位使用二维码登录系统,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完成后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意见格式为“符合保密相关规定,同意公示。”)、负责人签字、日期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三)事业单位将经过保密审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提交至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正常提交后,事业单位应通过系统认真查看提交状态,提交状态显示“已提交”为提交成功。

(五)不宜对外公开年度报告书内容的事业单位,应将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面交登记管理机关,不再扫描上传。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时,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经审查,不宜公开”的意见。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要求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或打印。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一栏填写:

1、2019年度有无办理变更登记,如有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如无变更事项,填写“无”。

2、有无未按时限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申请相关登记事项情形,如实填写。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填写2019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字数不少于500字。

(四)“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选择“财政补助”;其余的选择“非财政补助”。“补充经费来源”按实际的“经费来源”填写,如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

    (五)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填写单位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具体情况,没有的必须填写“无”。

    (六)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接受的必须填写“无”。

    (七)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八)“举办单位意见”一栏要求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日期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要求用office word打印,A4纸型正反面打印。

(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以备登记管理机关抽查。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的法定程序报告制度。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促进事业单位的自我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具体办理工作人员,对年度报告工作做出安排,并对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认真审核把关。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2019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在邯郸市磁县机构编制网上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庞屾

   联系电话:15830088282

 

 

 

  中共磁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磁县编办
责任编辑: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