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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7-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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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 行政主体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 行政给付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三章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50号第十章第六十条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查阅本人档案,确定服役年限,核算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
3、未按照规定规定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中利用职权谋取;
4、侵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 行政给付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50号第十章第六十条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查阅本人档案,确定服役年限,核算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的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侵犯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给付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 行政给付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河北省退役军人厅文件《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民[2011]76号 1.受理责任: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2.审查责任: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核算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4 行政给付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 1.受理责任: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2.审查责任: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核算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5 行政给付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退役军人府退役军人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1.受理责任: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2.审查责任: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核算退出现役因战、因公致残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6 行政给付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三十条第二款 1.受理责任: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2.审查责任: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退出现役残疾军人护理费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护理费的。         4.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7 行政给付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三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8 行政给付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六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生活补助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9 行政给付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六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算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0 行政给付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601号)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烈士褒扬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烈士褒扬金,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侵犯烈士褒扬金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1 行政给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二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 算退休士官、退休干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的抚恤优待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抚恤优待金。              4、侵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2 行政给付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601号)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退役军人府退役军人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算抚恤的烈性、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看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丧葬补助的。             4、侵犯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3 行政给付 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 算退役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退役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丧葬补助的。             
4、侵犯退役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4 行政给付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二,三,《退役军人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五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 算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优待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优待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抚恤优持金,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侵犯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优待金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5 行政给付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602号)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退役军人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 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侵犯义务兵家庭优待、大学生奖励金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6 行政给付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河北省退役军人厅、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民〔2012〕14 号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 算烈士女子认定及生活补助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7 行政给付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第三十四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医疗保障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8 行政给付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部令第50号)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退役军人府退役军人事务 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 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 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算伤残人员抚恤待遇金。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医疗保障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19 行政给付 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资金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医疗保障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0 行政给付 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审批病故、牺牲6个月工资待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1 行政确认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602号第十五条,《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602号第十六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2 行政确认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3 行政确认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审核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法律法规名称:《烈士褒扬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601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2.法律法规名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依据文号:退役军人部令第47号;条款号:第七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审核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4 行政确认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五十三条。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全文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义务兵立功受奖励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义务兵立功受奖、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5 行政确认 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法律法规名称:《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办发[2012]3号;条款号:第一条;2: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发[2011]11号;条款号:第一条;3: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五十三条;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2、审查责任:对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签发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在认定表上签署办理意见并发放生活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档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2、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4、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 行政确认 易地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文第三章第二条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接收省市下达的易地安置人员。
2、审查责任:接收省市下达的易地安置政策文件给予安置。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事后监管责任:接收档案审查材料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给予处分:
1、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2、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3、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7 行政确认 优待证申领制发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义务兵立功受奖励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义务兵立功受奖、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8 行政奖励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602号)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退役军人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义务兵立功受奖励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义务兵立功受奖、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9 行政奖励 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 邯郸市永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602号)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退役军人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符合办理条件的,做出审批决定,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对进藏、进疆认定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的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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