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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考勤请假及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1-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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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办法

1、编委办全体人员(除领导干部、驾驶员外)全部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

2、考勤制度统一由综合科负责实施。

3、每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签到。

4、日常考勤不能找人代签,请假、出差或外出等特殊情况要向综合科提交领导签批的请假条或工作人员去向卡,由综合科在考勤统计时注明。

5、综合科每季度要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有关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奖惩办法施行。

6、年终将考勤结果上报县组织部。

(二)请假制度

1、科长请假要经主任或局长审批。

2、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科长审批,1天以上由主任或局长审批。

3、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事先向分管领导签批工作人员去向卡,并到综合科备案。

4、凡请假的人员事先必须写好请假条,由有关领导审批后,将请假条交综合科。

5、按规定要求休假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要填写好休假审批单,由主任审批。

6、要求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休假的人员应遵守请销假制度,审批单交综合科。回单位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口头请假,在回单位上班的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对未按规定先离岗后请假的视为旷工。

7、请销假制度由综合科负责督查,一律列入考勤登记。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根据作息时间具体确定。节假日值班,按县委、县政府的值班要求执行。

2、值班人员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时间(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紧急重大情况必须按要求迅速上报。

 

来源:永年编办
责任编辑:永年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