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个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5-04 点击次数:?
永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个一”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每月一报告、半年一检查、全年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个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顺利完成,依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有错必纠、注重实效”的原则,县编委办自2016年开始建立并启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个一”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机构编制情况报告制度,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动态,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大跟踪督导检查力度,落实会议汇报、通报讲评、检查总结等措施,加强整改纠正工作,有效遏制私设机构、超编进人、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二、“三个一”工作制度主要内容
(一) 每月报告制度
1、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是本单位机构编制现状。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新增、升格、撤并、更名、挂牌、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各类编制和领导(非领导)职数增加、减少情况。1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人员、招考工作人员、政策性安置人员等情况;退休(调出、辞职、死亡)等减编减员情况。
2、报告程序、时限及要求
由各单位按照报告事项内容和要求,汇总、整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相关情况,撰写《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报告》(见附件1),填写《机构编制、职数、实有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每月20日前报送县编办监督监查科。上报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防止主观片面,严禁弄虚作假。县编办将定期抽查并通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二)每半年检查制度
1、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机构设置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私自设立机构、变更经费形式和提高机构规格等问题。
二是编制使用情况。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各级各类编制分配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违规进人,行政事业编制混用,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退休(调出、辞职、死亡)不减编问题,以及编外聘请临时工的相关情况。
三是问题整改情况。检查前期核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纠正到位;市编委办反馈的私设机构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撤销整改。
2、检查工作流程
一是印发通知。县编委办以书面形式将检查内容、需要上报的资料,以及有关具体时限要求等事项,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是开展自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及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将自查情况和相关材料反馈县编委办。
三是实地检查。根据自查情况,县编委办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和方法逐项实施检查,实地核查机构设置、职能履行、编制核定和实有人员及领导干部配备等情况(具体方法步骤见下文)。
四是撰写报告。县检查组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写出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对检查对象的评价及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工作意见及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是反馈结果。检查工作结束后,县编委办将对总体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性检查工作材料向县编委领导报告。
3、实地检查方法步骤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各被检查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自查自评报告。
二是座谈走访。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形式,了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核对材料。查阅被检查单位的机构门牌、人员花名册、工资等,比对被检查单位的“三定”方案、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实名制数据库等资料。
四是交换意见。实地检查结束时,各检查组要与被检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五是分析整理。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收集到的统计表、汇总表、谈话要点、存在的问题等分析梳理,形成检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报县编委办领导审定。
六是整改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县编委办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主要意见和时限。各检查组要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较多,且整改工作不力的,列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跟踪督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4、检查结果使用
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及单位审计的重要依据。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县编委办将予以通报表彰;检查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存在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年终评估制度
1、评估内容
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被检查单位“三定”方案等,主要考核评估被检查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名制与核准制工作、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及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2、评估方式及评分标准
年终时,县编办依据半年检查和平时工作掌握情况,对各被检查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分考察。评分实行百分制,通过对评估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分值及扣分标准,根据评估对象工作实际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评分。依据评分结果,对各被检查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分别确定位次。
评估结束后,在县机构编制信息网上通报各被检查单位的综合考评结果,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县编办提出意见和措施,督促限期整改纠正,确保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三个一”工作的认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个一”工作机制,是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情况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保障,更是巩固和深化各项改革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个一”创新机制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强化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以执行“三个一”工作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二)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适时掌握本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的具体状况和详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认真分析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意见和办法,下大力抓好整改纠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健全电子、纸质和图片音视频等档案材料,为情况上报和迎检等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基础资料。
(三)严肃纪律确保工作质量。县编办相关科室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内容、程序和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检查中要严守廉洁工作纪律,实事求是,不打人情分,关系分。被检查单位要按时报送各类材料,积极配合县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情况,确保机构编制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顺利完成。对隐瞒漏报、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拒不配合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6年5月4日
永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
附件1
XXX(单位)
_ 月份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报告(式样)
一、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机构编制现状。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新增、升格、撤并、更名、挂牌、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各类编制和领导(非领导)职数增加、减少情况。
(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人员、招考工作人员、政策性安置人员等情况;退休(调出、辞职、死亡)等减编减员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下步整改具体措施
……
四、对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2
_ (单位)机构编制、职数、实有人员情况汇总表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机构管理情况 |
编制管理情况 |
职数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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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数 |
实设数 |
小计 |
编制核定数 |
小计 |
实有人员数 |
核定数 |
实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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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级 |
科 级 |
其 他 |
处 级 |
科 级 |
其 他 |
行 政 |
其 他 |
工 勤 |
全 额 |
差 额 |
自 筹 |
行 政 |
其 他 |
工 勤 |
全 额 |
差 额 |
自 筹 |
县 级 |
科 级 |
县 级 |
科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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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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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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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此表填表数据以每月15日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为准,于当月20日前反馈县编办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13731000962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_ (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评估评分表录
(总分值100分)
被评估单位得分: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评估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值 |
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
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关于实行机构编制下管一级审批制度的通知》等要求,依据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批复机构编制事项,不擅自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不擅自更改机构的性质、规格和职责权限,不擅自调整机构层级、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在批准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编制或自定编制,不混合使用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 |
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更改机构性质、规格和职责权限,擅自变更机构层级、调整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越权审批编制或自定编制,混合使用事业与行政编制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扣1至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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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
积极做好省市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衔接工作,按照规定要求主动取消、下放制约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相关监管制度措施。按时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工作,及时建立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深入扎实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
未能按要求,及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扣2至10分;未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的,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扣1至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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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与核准制工作 |
按照“空编先核准后补充,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入编必须实名”的原则管理使用编制,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首先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到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无超编进人,无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冒领财政资金现象。 |
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先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扣2至5分;实名制工作不扎实,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1至7分;存在超编进人、“吃空饷”问题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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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
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深化网上登记管理,各项登记材料收集整理齐全,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规范并实时更新登记档案数据库。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不及时或未完成的,扣1至5分。登记档案材料上报不完整、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酌情扣1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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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
严格执行每月一报告制度,每年对本单位的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编制部门。 |
对报告数据不实、漏报、瞒报的扣1至2分;对发现存在问题不上报,上报后不及时整改的扣1至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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