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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鸡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试行)

发布时间: 2021-05-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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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公开《鸡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试行)》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根据《鸡泽县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办字〔202012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15月底前,全面公开《鸡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试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公示。政府各部门是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管理、公开公示等工作。政府办公室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鸡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试行)》汇总清单;政府各部门在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试行)》。

二、完善配套制度政府各部门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逐项对应权责事项,配套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与部门权责清单同步在部门网站、办事大厅等媒体和场所公开公示。同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内部运行、调整、考核、评估、监督等制度机制。

三、做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开后,各部门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职权事项需要增加、取消、下放或者变更的,应当在调整事由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权责事项类型分别向行政审批局或司法局提出申请,经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等事项)司法局(行政处罚等事项)审核同意后,报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审核小组对权责清单内容中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要素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同意后,部门相应调整权责清单,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分别报送委编办、行政审批局、司法局备案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应当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进行。未经批准,政府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

 

 

鸡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30


2021权责清单汇总(试行).xls

 

来源:鸡泽县编办
责任编辑:鸡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