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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制定出台编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6-09-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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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职能,魏县制定出台了《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共733条,明确和完善了编委会议事的职责、形式、范围、流程和纪律等内容,有效促进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一是明确主要职责。县编委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县编委及其办事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坚持机构编制审批三个一制度,即全县机构编制事项,由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

二是明确议事形式。县编委议事形式分为县编委会和县编委主任办公会两种形式。县编委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在遇有机构编制重大、紧急事件或无法召开县编委会时,可随时召开县编委主任办公会。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由县编委办将议题以书面形式分别提交给编委主任、副主任,由编委主任根据各位副主任审议的意见对议题进行决策。

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经费形式变更及政策性安置、调动、招聘、录用、借调、系统内部调整等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县编委办提出申请,由县编委办提出审核意见,根据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相应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及市编委办批准后,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文件批复。

四是明确工作纪律。各机关事业单位凡不按本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办理的,停办该部门(单位)一切机构编制业务,造成违法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魏县编办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