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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编委办“三个精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时间:Apr 19, 2016 2:36:18 PM 作者:邯郸编办

    一是精准管理人员编制。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明确规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动、安置人员等用编事宜,须经编委办核准并核发《人员编制使用卡》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坚持满编、超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进人,平编单位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进行补员。积极推行部门编制总量控制,凡部门总体超编的,不再批准其下属空编事业单位申报招聘计划。坚持内部挖潜,凡部门提出增设、调整机构涉及核定编制、新增人员的,一律先由部门拿出内部调剂方案,再予研究审核。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公开招聘、选调人员、部门内部调整人员、政策性安置、借调人员、人员编制核减的程序和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上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二是精准编制“三个清单”。将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作为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对各部门可以行使的权力、应该承担的责任、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反复确认。对汇总编制的清单初稿,与省、市和试点地区清单进行了反复比对,并逐项核实其法律法规依据,特别是对“三定”规定不够明确、履职边界交叉重叠、责任分工存在异议的事项,经与牵头部门共同查找法律依据,多次会同县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论证,涉及31个部门的51项职责边界事项全部厘清了主办、协办关系和权力事项行使过程中的边界划分。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的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对“三个清单”进行调整,确保了清单内容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三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为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我们瞄准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对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批次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各部门衔接方案制定、办事指南修订、网络红页公开和窗口受理办结等情况,确保上级简政放权红利落到实处。针对群众反映的教育系统部分教师在编不在岗、管理人员不任课等问题,开展专项核查,通过核编、核人、核岗、核经费,全面摸清了全县中小学校编制、人员情况和教师编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公开招聘教师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巩固机构改革工作成效,先后多次深入各部门,对内设机构挂牌、人员调整、印章使用、法人登记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