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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1]7号注销
发布时间: 2021-07-08 点击次数:?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1]7号(注销)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1、“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海丰
注销理由 乡镇机构改革将综合服务中心取消。
设立时间 2018-03-12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1-07-06 09:11:55.0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