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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020]3号设立
发布时间: 2020-05-20 点击次数:?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0]3号(设立)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设立登记,现予公告。
1、“邯郸市峰峰矿区响堂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邯郸市峰峰矿区响堂小学
法定代表人 李小明
开办资金 12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具体范围包括①负责(建材厂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全部适龄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②负责通顺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全部适龄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棚安中街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1A8687X4
举办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教育体育局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