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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

发布时间: 2016-02-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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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为巩固扩大放管服工作成果,推动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安排,提出我县2016年“放管服”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市委八届七次会议、县委十届十次会议精神,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投资经营和公共服务便利化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坚持改革重心下移,完善改革落实机制,解决“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不断把“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为建设肥沃之乡、打造美丽新城和争列全市第一方阵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和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和监管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2.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县政府部门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3.研究制定规范县政府部门证照管理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进行清理规范,研究提出取消束缚企业活力、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等事项。(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4.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工作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建设工作,编制我县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部门:县质监局、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5.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开发区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牵头部门: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6.建立健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中介机构信用体系、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社会监督等制度体系,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7.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县编办、县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8.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牵头部门:县环境保护局、县编办,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9.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的生产许可审批事项,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加强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编制公开生产许可权力清单。(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二)持续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工作。(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11.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建设省、市、县三级联通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构建纵横联动的协管体系。(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12.及时衔接落实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市发改委下放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13.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牵头部门:县商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三)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4.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5.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在一照一码一证一章的基础上,实行“一照一码一证一章一票”(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行政审批章、增值税发票)联办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探索实行多证合一 ”。(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工商和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编办,完成时限: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部署分步实施)

16.继续优化企业登记方式,积极推进企业名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范围。(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17.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目标。(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四)积极开展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和严控各类评比表彰

18.编制公开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职业资格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19.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20.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取消。(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五)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21. 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强化居住登记管理,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建立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的相关制度。(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22.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物价部门、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23.做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24.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科技资源共享、科技金融对接和人才评价等机制。(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25.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牵头部门:县科技局,配合部门: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26.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专利权申请、获取专利申请资助等领域,予以倾斜。(牵头部门:县科技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27. 强化科技服务和监测职能,加强对县内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跟踪和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县科技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28.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制度,完善评估监管机制。(牵头部门:县科技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29.编制公开县级涉企收费及罚没目录清单。(牵头部门:县物价部门、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8月底)

30.开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便民利民。(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档案局、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

31.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有救。(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32.实行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按照“省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配套、县级财政免担”的实施办法,确保一人一卡发放到人。(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33.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集中统一的全民登记数据库。(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6月底)

34.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农村五保等补助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35.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着力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36.待《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出台后,制定我县具体落实办法,不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现有体育场地开放力度,切实提高全县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和管理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县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37.按照《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制定出台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规划,下大力抓好校园足球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足球活动,发展足球事业。(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县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38. 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有序化解商品房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消化房地产库存提供“源动力”。(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六)不断加强监管方式创新

39.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继续深入推进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逐步实现“两单合一”。(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40. 协调做好县级垂直管理部门公开衔接工作。(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法制办,完成时限:在国家、省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41. 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完成时限: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分步实施)

4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探索建立适应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综合执法体系。(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完成时限: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分步实施)

43.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为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构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金融机构办理授信业务提供信息服务。(牵头部门:人行肥乡支行、县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6月底)

44.待省、市相关文件出台后,研究制定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意见。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牵头部门:县物价部门、县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45.建立覆盖全县的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统一的法人单位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法人单位业务应用平台,形成包括联合审批、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统计分析的基础应用框架。(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

46.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发展、安全生产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反馈——整改——评估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4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依托县级以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林权流转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牵头部门: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分步实施)

48.完成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等进场交易;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中的机构、编制等问题。(牵头部门: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6月底)

49.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问题。(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50.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巩固好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成果。(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51.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分步实施)

52.大力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及转企改制。(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七)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53.聚焦“证明难”问题,坚决砍掉要求公安机关出具的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简化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流程、手续。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54.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创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基层。(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55.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整合调整意见,减少对餐饮企业不必要的审批和检查,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牵头部门:县编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完成时限: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

56.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工作指南,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7月底)

(八)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57.根据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及时对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修改的意见建议。(牵头部门:县法制办,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58.对县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重点进行清理。(牵头部门:县法制办,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59.对县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推进,符合法律规定。(牵头部门:县法制办,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九)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60.督导县政府各部门对省人大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底)

61.加强对改革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部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62.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牵头部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63.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探索实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评估,重点对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评估,以科学评估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64.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行政问责。(牵头部门: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十)探索创新和示范引领

65.继续巩固和深化以组织领导体系化、权责分解明晰化、内部监管常态化、审批服务高效化、社会评价导向化、考核奖惩严格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化”管理制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用权、严格履职。(牵头部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

66.结合我县实际和部门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新做法,总结新经验,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在全县复制和推广。(牵头部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配合部门:县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小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和攻坚意识,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抓好统筹协调。积极与市政府协调小组沟通联络,密切跟踪国家、省、市最新政策动态,搞好衔接落实。加强协调小组办公室与各功能组、专题组的沟通衔接和协调联动,形成推动改革落地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及时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三)落实好部门责任。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加大对责任单位的业务工作指导力度,深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并推动各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的承接与落实。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国家、省、市各项改革工作的实施与进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与工作细则,做到任务分解到位、工作分配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四)注重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国务院、省、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最新改革举措,全面准确宣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突破性的典型案例宣传好,凝聚社会共识,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来源:肥乡县编办
责任编辑:肥乡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