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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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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编办字[2018]12

 

成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7年度报告工作的范围和时间

在成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均要参加2017年度报告工作。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从20181月1日开始,到20183月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二、2017年度报告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收入支出损益表请加盖举办单位财务章和本单位财务章后上传);

(四)事业单位的住所证明;

(五)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报送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

  (一)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对2017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自我检查。

(二)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使用二维码登录系统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完成后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意见格式为“符合保密相关规定,同意公示。”)、负责人签字、日期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三)事业单位将经过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纸质版)扫描或拍照后从网上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事业单位应保证经过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内容(纸质版)与光盘中提交的年度报告书内容一致,若不一致,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退回,事业单位改正后重新提交。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正常提交后,事业单位应通过光盘或二维码认真查看提交状态,提交状态显示“已提交”为提交成功,并时常关注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意见。

(五)不宜对外公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内容的事业单位,应将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面交登记管理机关,不再扫描上传。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时,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经审查,不宜公开”的意见。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要求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或打印。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一栏填写:

1.2017年度变更事项、变更名称(如未发生变更事项,填写“无”)。

2.有未按时限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申请相关登记事项情形的,如实填写。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填写2017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四)“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选择“财政补助”;其余的选择“非财政补助”。“补充经费来源”按实际的“经费来源”填写,如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等。

   (五)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请填写单位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具体情况。没有的必须填写“无”。

   (六)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请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接受的必须填写“无”.

(七)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

(八)“举办单位意见”一栏要求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日期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要求用office word打印,A4纸型正反面打印。

(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以备登记管理机关抽查。     

五、注意事项

年报期间如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应当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提交年度报告。

(一)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对年度报告工作做出安排,为保证年度报告的质量,于3月2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管理需要,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2017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在“邯郸市成安县编办.政务.cn”及“成安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对报送的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依据《条例》、《实施细则》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不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我办将对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在网上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10—7285548、7256095

 

 

成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1月19

 

 

 

 

 

成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1月19日印发

来源:成安县编办
责任编辑:成安县编办